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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名称  | 
 定远县徽盐璟著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项目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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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编号  | 
 czdygc202409-026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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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招标人  | 
 名称  | 
 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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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地址  | 
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红星美凯龙商场4楼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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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联系人及电话  | 
 刘工,0550-4288837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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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招标代理机构  | 
 名称  | 
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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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地址  | 
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(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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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联系人及电话  | 
 李工、张工,0551-63732537、63736237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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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招标方式  | 
 公开招标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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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开标时间  | 
 2024年10月24日08:30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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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第一中标候选人  | 
 投标人名称  | 
 安徽途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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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| 
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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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价(元)  | 
 伍佰壹拾叁万玖仟伍佰叁拾玖元壹角叁分(5139539.13元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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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经理  | 
 姓名  | 
 朱曼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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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证书名称  | 
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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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注册编号  | 
 皖234222213118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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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工期  | 
 180个日历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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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质量标准  | 
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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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人业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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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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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第二中标候选人  | 
 投标人名称  | 
 安徽健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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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| 
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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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价(元)  | 
 伍佰壹拾叁万玖仟柒佰肆拾伍元伍角陆分(5139745.56元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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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经理  | 
 姓名  | 
 袁宵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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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证书名称  | 
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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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注册编号  | 
 皖234131456443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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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工期  | 
 180个日历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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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质量标准  | 
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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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人业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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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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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第三中标候选人  | 
 投标人名称  | 
 安徽坚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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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| 
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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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价(元)  | 
 伍佰壹拾肆万零贰佰壹拾陆元整(5140216.00元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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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经理  | 
 姓名  | 
 王超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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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证书名称  | 
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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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注册编号  | 
 皖234212120175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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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工期  | 
 180个日历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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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质量标准  | 
 合格标准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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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投标人业绩  | 
 /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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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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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公示时间  | 
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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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| 
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〔2023〕19号文《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》执行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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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招标代理费  | 
 25031.29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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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| 
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,并在工作时间内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。材料递交至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,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(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),联系人:李工、张工,联系电话:0551-63732537、63736237。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,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—通知公告—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。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 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 (3)被异议人名称; 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 (7)异议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 (8)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(1)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; (2)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,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; (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 (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(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 (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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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| 
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,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(http://ggzy.chuzhou.gov.cn/fwzn/011001/011001001/011001001003/20200221/77dfe016-d873-4f45-ad44-8932e6ed9f89.html),书面投诉材料(http://ggzy.chuzhou.gov.cn/fwzn/011001/011001001/011001001003/20200727/37bd7fea-dfd6-42e5-b32f-ad4de4e37da4.html)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,地址: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(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),联系人:忽主任,联系电话:0550-4288633。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 (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 (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 (3)提起投诉日期; (4)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、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; (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; (6)对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,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; (7)署名。 投诉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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